第453章 藤讯的入股条件(1 / 2)
第453章 藤讯的入股条件
心里极为惊讶的阿萨,伸手接过曹胜递来的手机,挤出一抹笑容,「谢谢!太谢谢了!我看一下。」
曹胜笑笑,没有接话,等她看完这段歌词。
阿萨低头看见一个英文歌名,这让她更惊讶了,心想:他还能写英文歌?
但歌名下面的歌词,却几乎全是汉字,顿时就把她看懵了。
歌名是英文的,歌词却几乎全是中文的?这丶这是挂羊头卖狗肉吗?
「笑,就歌颂,一皱眉头就心痛,我没空理会我,只感受你的感受,你要往哪儿走?把我灵魂也带走,它为你着了魔,留着它有什麽用?你是电丶你是光,你是唯一的神话——」
这首歌的歌词,曹胜是分成几条简讯存储在简讯箱的,所以,每一条简讯里存储的歌词都不多给阿萨看的歌词就这麽长。
阿萨看完这段歌词,目光有点发直,前面几句歌词,她感觉还行,但后面那句「你是电丶你是光丶你是唯一的神话—」,是不是有点太肉麻了?这样的歌词唱出来,不会觉得很羞耻吗?哪个男人能让我和潼这麽着迷?
对了,这歌词是曹胜写的,他写这歌词的时候,代入的应该是他自己吧?哪个女人让他这麽着迷?还你是电丶你是光丶你是唯一的神话?这麽中二的歌词,真的是他写的?
想到这儿,她有点想笑,下意识咬了咬嘴唇,才勉强忍住笑意。
虽然她觉得这歌词写得很中二,但她仔细一想,却很满意。
因为这是中原一点灰写的第一首歌词,宣传的时候,肯定能吸引他所有的书迷,哪个书迷不想看看他写的第一首歌词是什麽样的呢?
如果他那些书迷看见他写出这麽中二的歌词,书迷们一定会笑话他吧?那样我和潼不就火了吗?
而且·
她又仔细看了一遍歌词,发现他写的时候,好像还注意了韵脚,挺押韵的,这唱起来就容易朗朗上口呀!传唱度说不定也会很不错,这还不奈斯吗?
想到这儿,她抬头看向曹胜,露出欣喜的笑容,「曹哥!谢谢呀!这段歌词写得真棒,我特别喜欢,真的!对了,整首歌的歌词,您都写出来了吗?还是只写出了这些?我已经等不及想看整首歌的歌词了。」
《superstar》这首歌,是湾湾she这个组合的成名曲,原时空,这首歌一出,这个组合迅速火遍两岸三地,特别是在内地,收获歌迷无数,无数少男少女,对这首歌以及这个组合,喜欢得不行。
曹胜作为一个男人,本来对这种肉麻情歌是没什麽感觉的,只是觉得旋律不错,挺好听,但歌词太肉麻,根本就张不开嘴去学这首歌,
但—.
他当时追求的姑娘很喜欢这首歌,所以,他就多听了很多遍这首歌,渐渐的,心里竟然会唱了。
而现在?
他随手就把这首歌的歌词,送给了阿萨。
毕竟,他现在认识阿萨,关系还挺好,而she组合的三个女星?他认识她们谁啊?
谁让他默写不出来《下一站天后》的歌词呢!
谁让she这个组合唱的是国语歌呢!
谁让这个组合到现在还没把这首歌搞出来呢?
反正,把那个组合的歌送给阿萨,曹胜心里毫无负担。
此时见阿萨说很喜欢这段歌词,想看整首歌的歌词,他轻笑一声,就调出另一段歌词给她看。
看完,又给她看下一段。
阿萨越看,眼晴越亮,脸上的惊喜就没消失过。
她确实很惊喜。
刚才她听曹胜说写了一首歌词,她心里是很无语的,严重怀疑他写歌词的水平,毕竟,他从未写过歌词,也不是学音乐专业毕业的。
一个写小说的,能跨界写剧本,勉强可以说小说和剧本的差别不大,但这两者和歌词的差别难道也不大吗?
他小说和剧本写得好,就能写好歌词?
真当文艺行业,一通百通呢?
结果?
这首歌词,虽然写得很肉麻,但整体上却很有意思,押韵也做得很不错,她觉得他是真的用心写的这首歌。
质量说不上多高,但绝对说不上差。
关键是:「你是电丶你是光丶你是唯一的神话」这句歌词,让她很满意,这麽肉麻的歌词,曹胜敢写,她就敢唱,剩下的-只要他的书迷们敢听,到时候他必然会被他的书迷们笑话,而她和潼想不出名都难。
试问,这样一首歌,她怎能不感到惊喜?
她觉得这是曹胜在牺牲他自己的形象来捧她和潼。
因为这首歌词,曹胜送她去机场的路上,她心情都很好。
和曹胜坐在车子后排座位上,她忍不住伸手牵他的手,见他没有挣开,她脸红红地默片刻后,又悄悄往他身旁凑了凑,半边身子都贴到曹胜身上。
曹胜有点意外,转脸看向她。
她不敢看他眼睛。
但却将嘴凑到他耳边,低声问:「曹哥,要不-我把机票改签吧?明天再走?」
她想干嘛?
曹胜听音知意,却摇头拒绝:「别这麽麻烦了,我今天挺忙的,你就算留下来,我也没时间陪你。」
阿萨有点郁闷地抬头看着他,
见曹胜不为所动,她叹了口气,轻声道:「那您到香江的话,一定要告诉我呀!」
曹胜微微点头。
他有一颗不安份的心,对很多美女都有兴趣。
但从他重生前的经历,就能看出来,他其实是个事业型的男人。
很多美女都能让他心猿意马,把持不住,
但—
他的理智会不时上线。
每当理智上线的时候,任何女人在他心里的地位都会迅速下降。
比如:原时空,也曾有女人跟他说:「你保证不再写小说,出去找一份稳定的工作,我就不跟你分手,将来也会跟你结婚。」
那女人跟他说这番话的时候,是他接连扑了两本小说之后。
他心里明明挺喜欢她。
但在她和小说之间,他选择了小说。
因为他认为自己这种性格,出去打工的话,这辈子都没有出人头地的希望,坚持写小说,他才有可能混得像个人样。
事业,是自己身为一个男人的脊梁。
这根脊梁可以弯,但不可以断。
弯下去,以后还有可能直起来。
断了,这辈子就永远也站不直了。
重生前,他心里事业最重。
现在也是如此。
所以,阿萨说想改签机票,想明天再走,曹胜没有犹豫,就帮她打消了这个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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