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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开始漠视生命了吗?
应该不是,他能感觉得出来, 他依然尊重生命, 只不过现在的他换了一种方式。
谁说把猎物吃得干干净净, 不是对生命的尊重?
他如今已经身处食物链的一环,他的一切行为都合乎自然界的规律,那么谁又能说他改变了初心?
小萨摩耶顺从本心地低下头,舔了舔海豹的血液,藏在内心深处的茫然似乎都在这一刻烟消云散。
吃不完的海豹当然要打包,北极狼深谙节约粮食的道理,只不过剩饭太多太重,需要狼群齐心协力才能推动它。
“狼王,不如我们就在这附近驻扎,”野戈一边用吻部推海豹,一边建议道,“这里物产丰富,水源充足,很适合狼群休养生息。”
皮皮嗤之以鼻:“本来往这个方向走就已经是在绕远路了,再逗留的话,我们不仅会错过一年一度的驯鹿群,还会错过我们的繁殖期!”
狼末不置可否,但不论是去是留,今晚都要先找个地方休息一夜再说。
春天,是万物复苏的好季节,对于大多数动物而言,也是繁衍生息的好时候。
北极狼和驯鹿也不例外。
那些在亚北极草原和森林过冬的北极驯鹿,会在春天来临的时候,自发组成庞大的迁徙队伍,由雌鹿带队沿着水源向北迁徙。
浩浩荡荡的驯鹿队伍,看似杂乱无章实则井然有序,它们迈着匀速的步伐,边走边吃、日夜兼程,不论遇到什么样的危险也绝不停留。
在迁徙途中生下来的小鹿,都拥有着极快的生长速度,两三天的时间便可以跟着迁徙队伍奔跑。
有时就连全速奔跑的北极狼都追不上它。
大批大批的驯鹿引来了各式各样的觊觎者,北极狼就是其中之一。
迁徙中的北极驯鹿对他们而言简直就是行走的自助餐。
凶残的捕猎者会想方设法追猎它们,但别忘了,北极驯鹿可是有名的长跑大师,单论速度,北极狼不是它们的对手。
没有同伴的孤狼,捕猎失败的可能性会相当大,要想吃上一口自助餐,也得有点本事才可以。
所以在捕猎之前,北极狼们更加倾向于结成同盟,或是暂时性的合作,或是像狼末的狼群那样稳定长期合作,只要能饱餐一顿,它们愿意使用各种手段。
而在这段时间,北极狼的发情期也会悄然降临。
在足够的营养补充下,他们会花更多的时间来取悦伴侣,抑或是向异性展开猛烈的攻势,以此来获得宝贵的**机会。
意识到这一点的时候,汪白正躺在狼末的怀里。
此时,他正和往常一样,和狼末依偎在一起相互取暖。
他们的营地暂时选在了一处背风的雪坡,海边风大,尤其是晚上,如果不想被吹成傻狗,他就只能乖乖地躲在雪坡下面。
起初,汪白睡得很踏实,尽管耳畔时不时传来狂风呼啸的声音,但狼哥带给他的安全感,足以让他高枕无忧。
半睡半醒间,他突然感觉到自己的小腹被硬物顶住了,他往后缩了缩,腹部的硬疙瘩也跟着往前送了送,一丝避开的机会也不给。
好脾气的萨摩耶一退再退,可他的退让,换来的却是对方的得寸进尺。
他忍无可忍,亮出爪子去抓,却在碰到它的一瞬间触电般把爪子收了回去。
什,什么东西!
汪白半点瞌睡都无了,满心都是刚刚奇特的触感,他好歹曾经也是个成年男人,那东西是什么他心知肚明。
算算时间,春天到了,狼哥的发情期也差不多到了。
他怎么把这么重要的事给忘了?
自知犯错的小萨摩耶屏住呼吸,连口大气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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