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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昱犹如烫手山芋,在半空中翻了数翻,都没找到可以下手的地方,最后还是握住了一只乌鸦的双脚,才找到支点,拿住了包裹。

“他们的叫声会将人吸引过来的。”沈昱哑着嗓子提示方宁。

方宁自是眼疾手快,犹如鹰捉小鸡般,从布袋里拎出一只,拍晕一只,如此几番下来,夜色重新静谧起来,而沈昱对方宁更多了几分敬畏。

“女中豪杰,应是如此。”沈昱瞧着那一只只肥硕的乌鸦在方宁手里恬静的睡去,不由感慨起来。

方宁只觉得男人真到了关键时候,无用得很,掏出手里调配好的泻药,悉数灌进了那些乌鸦嘴里。

若真全剖开乌鸦的肚肠,拿出尸体的碎肉,估计沈昱下辈子还得被啄屁股。

俗话说,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救沈昱的屁股一命,自然也是福报。

方宁如此想着,将那群乌鸦扔了出去,静等它们的排泄物,转而指着那三具分不清谁是谁的尸首道:“可有把握能找到致命伤?”

沈昱摇头,不敢讲话说全,“我且试试。”

“尸身坏烂至此,需用井水不断冲去表面蛆虫、秽污,等尸首全然干净了,才可以分清哪些伤痕是重伤,哪些是轻伤。”沈昱将尸身的正反两面都翻开检查,眉头不住的皱起,现下血肉与衣衫粘连,完全不辩伤口。

他出门,从井口打了三盆凉水,交给方宁道:“你一点点灌进他们的血肉里,配合我将淤血逼出去,先从阿木开始。”

方宁接过沈昱手里的瓢勺,跟着沈昱从阿木的头顶、颚骨前囟、发髻,双眼等处一点点浇灌而下,最终停在小腹的位置,“肠壁有血痕,不似之前的伤口都已泛白,这是死前伤。”

沈昱点头,用手指丈量起伤口,目光落在阿木泛白的肋骨上,摩挲着伤痕,“凡被快利武器划破皮肉,死前必有血痕,而这一刀,凶手用了极大的力道,所以肠穿肚烂。你看肋骨的位置,刀刃所过之处,都有二三划痕,这是因为凶器恰好卡在阿木肋骨,拔不出来,用了极大的力道,上下推动,这才将刀刃翘出。”

方宁皱眉,暗觉不对,“若是一刀破开肚皮,正中肋骨,凶手的力道得是极大,李书生恐怕没有这有大的蛮力。”

“凶器应是一柄长刀,长五寸,头尖尾宽,呈塔状。”沈昱低低说这,目光落在一旁阿杰的刀上,用手比划了一下,声音更沉了些。

很快,他对着阿杰的尸体检查起来,可惜阿杰是这三具尸身中被啃咬得最厉害的一具,髋骨与耻骨都已不知所踪,若不是凭着衣料,甚至难辨男女。

“师兄,这副模样,大罗神仙来了都束手无策,要不换一具瞧瞧?”方宁见沈昱站在原地,迟迟不动手,只以为他已是穷途。

谁想,沈昱出门,从地上乌鸦的排泄物里找出一根半指长的骨骼,拼凑间,将阿杰的尸身拼回七八,拿出墨笔,将阿杰的骨头从上至下描绘一遍,最后停在耻骨的位置,喃喃自语,“怎会如此?”

方宁寻着沈昱手里的动作也是一惊,阿杰的耻骨上,伤痕极其狭长,几乎是一刀将整个耻骨劈开,连着筋络的位置全部被活活劈断,而耻骨衔接处,还有一凹陷,将凶器的形状刻了进去。

那是阿木的斧头,由于形状稀奇,之前方宁和沈昱还多看了几眼,不会有错。

“他们是相互用各自的武器砍杀而亡的。但身上还有别的武器伤痕,形似棍棒。”沈昱用手剥开铁骨的肉,果然看见阿木与阿杰的手脚处,都有圆弧的伤痕,借着方宁手里的清水,将满是血污的手清洗了一遍,目光从犹豫到坚定。

死者是世上唯一不会有所欺瞒的人,即便再不可能,若除去所有的可能性,那便是唯一的解法。

方宁一路观察运输队众人,知道阿木与阿杰形同手足,若是互相砍杀而亡,必有隐情,追问道:“师兄,可否知道他们三人,死亡的顺序?”

沈昱锁眉不语,转而观察起最后一副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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