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历史 |

分卷阅读106(2 / 2)

加入书签

忽略小糖的迷之微笑,池镜花低头快速道了声“多谢”,赶紧撑伞离去。

雨下的又大又急,街上没几个行人。

池镜花一路找至城外,冰冷的春雨很快打湿她的头发和衣裙,随着眨眼的动作,睫毛便滑落一颗晶莹的雨珠。

城外是一片森林。

因下雨无日光,本就郁郁葱葱的森林更显幽暗。

W?a?n?g?阯?F?a?布?Y?e?????????è?n???????????.???ò?M

当池镜花鼓起勇气穿梭在森林深处时,因方向感极差,根本找不到正确的路,随着穿梭在深林里的步伐越来越快,衣间飞溅上无数泥点子。

终于,经历一整个早上,在下午,她在森林深处的树下看见一人身影,却不是奚逢秋。

而是当日在袁府见到的管家。

比金德镇见到的要年轻点,他依旧驼着背,瞎了一只眼睛,样貌虽丑陋,但腿脚却是完好的,手执一柄滴着鲜血的长剑,而在他脚下,则零散着一些软弱无力、半埋进土中

的白丝。

奚逢秋就躺在那里,衣上盖着混着血迹的污泥,四肢血迹斑斑,连眼睛都淌着血,但却是笑着的。

——不是他尝试杀人,而是傩神按照自己喜好,早已为他预定好了结局。

第71章 我很害怕。

寒风簌簌,冰冷的春雨无情吞噬着刚冒出的暖意,哗啦啦地拍向地面,砸出一个又一个不起眼的泥坑。

当双眼被剑刃刺瞎,腿脚筋骨又被挑断,彻底地失去行动能力后,倒令奚逢秋回想起一些渺不足道的往事。

十年前,差不多也是同样的光景。

天气灰蒙蒙的,不到中午就开始下雨。

他安静地待在房间里剪纸人,把它们当成真人,与他们说话,操纵它们在自己指下欢快跳舞,以此来打发无聊平庸的时光。

直到,蓦然迎来一位素未谋面的男人。

男人依照母亲吩咐,将他带至城外,计划用泥土将他埋起来。

按照他们的说法,这叫做“活埋”,至于原因么……

很显然,他已经没用了。

自父亲因他受伤而第一次回府,他便清楚地知道,自己是作为拴住父亲的锁链而出生的,母亲只是需要用他留住父亲,若这把锁链生了锈,那便毫无用处。

所以,母亲为无用的他选了个绝妙的死法——活埋。

当时,他是以怎样的情感面对这件事情的呢?

记不清了。

但应该挺听话的,就如同他一直在母亲面前所表现得那般乖巧,可是好像没什么用,渐渐地,连感知疼痛的能力都消失了。

不管母亲和旁人如何待他,他再也无法生出任何特别的情绪波动。

所以,在雨水如注倾泻而下的春天,当男人将他带至指定地点,为防止他逃跑,出其不意地一个转身,持剑伤了他的手脚筋骨。

汩汩鲜血顺着他的指尖和衣摆混进松软泥泞的土中,刹那间,潮湿的空气中弥漫着浓郁的血腥。

因失血过多,小奚逢秋面色苍白,湿漉漉的乌黑发丝如海草般丝贴着面颊,雨水划过脸颊,从下颌滴落,他跪在地上仰头望着高高在上的男人时,露出纯良天真的笑。

“你也要我喊疼吗?”

许是母亲总这样要求他,所以他自然而然地以为别人也会如此。

男人瞎着的一只眼睛始终闭着,粗眉蹙着,对他感知不到疼痛这件事表示生理性厌恶。

“真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