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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5章 应对(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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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5章 应对

下午两点多,蜀香居后厨的热汽还没散透,大堂里飘着股油烟味。

员工们端着搪瓷碗,围在几张拼起来的木桌上吃饭,碗里的土豆肉丝油亮亮的,麻婆豆腐裹着红油看着就有食欲——可往常总抢着夸韩师傅手艺的劲儿,今天全没了。

韩春燕扒拉着碗里的米饭,齐耳短发垂在脸侧,遮住了眼里的愁。

她偷偷瞟了眼对面的张红旗,这大高个平时最爱讲村里的新鲜事,今儿却闷头喝汤。

林巧梅放下筷子,指尖无意识地摩挲着碗边,目光扫过墙上「蜀香居」的木牌,眉头皱得更紧了——底商要出售的事她也听说了,她也想帮忙,奈何有心无力。

柜台旁,谭静雅小口喝着酸辣汤,汤里的胡椒呛得喉咙发紧,可压不住心里的慌。

她穿一身合身的黑色裙装,头发梳得一丝不乱,可手里攥着的汤勺还是微微发颤。

她很后悔,前天王科长来的时候,自己没及时把人请进包间,反倒让王科长在大堂说了话,结果「底商要出售」的消息被员工们听了去,现在整个餐厅都人心惶惶。

其实,她自己也在为这事担忧,但作为管理者,只能强装镇定,尽力维持餐厅正常运转。可消息早就传开了,再想瞒也瞒不住。

她轻轻叹了口气,暗自埋怨自己不够机灵:当时明明看出王科长有事,怎麽就没先一步把人请进包间呢?

突然,门口「吱呀」一声刹车响,一辆白色伏尔加停在台阶下。

谭静雅眼睛一亮,跟抓住救命稻草似的,立马起身迎上去,声音里带着点没藏住的急切:「李老板,您来啦?」

员工们听见动静,都放下碗筷要起身,李哲抬手摆了摆:「你们吃你们的,不用管我。」

「您吃了没?没吃的话,我让后厨给您做点?」谭静雅跟在他身后,语气殷勤。

「不用,我吃过了。」李哲话音刚落,径直往二楼走。谭静雅赶紧跟上,大堂里瞬间响起细碎的议论声。

「你说李老板能搞定不?要是新东家不租了,咱咋办啊?」韩春燕声音压得极低,眼里满是担忧。

张红旗放下汤碗,挠了挠头:「应该能吧?李老板多有本事,光是这小轿车就值好几万了。」

林巧梅瞪了他俩一眼,压低声音:「别瞎猜,先把饭吃完,干活要紧。」可她自己心里也没底,手里的筷子怎麽都夹不起豆腐。

二楼最大的包间里,谭静雅拎着暖壶泡了一壶茶水。

李哲坐在圆桌旁,手指轻轻敲着桌面,声音平静却带着追问:「怎麽感觉大堂氛围不对?你把底商要卖的事告诉员工了?」

昨天他从李卫东那儿听说这事,今儿个就是赶过来处理的,一进门就感觉到员工与往常的不同。

谭静雅低下头,跟做错事的孩子似的,手指绞着衣角:「我……我是在大堂接待的王科长,消息太突然了。她刚说底商要卖,我还没反应过来,就被员工听见了。是我不对,当时该先把人请进包间的。」

「王科长具体怎麽跟你说的?详细讲讲。」李哲端起茶杯,吹了吹水面的茶叶。

谭静雅定了定神,把那天的事一五一十说出来:「王科长就说他们公司经营出了状况,要卖掉底商给员工发工资,还说并没有毁约的意思,即便卖了底商,咱们依旧可以跟新房东谈续约的事。」

李哲追问:「王科长没说卖房这事是谁定的?房管局批了吗?要卖多少钱丶卖给谁丶什麽时候卖?」

「我……我忘了问了。」谭静雅当时听到消息就懵了,只觉得天好像要塌下来,根本没心思问这些细节。

李哲喝完杯里的茶,放下杯子时「当」的一声轻响:「这样,你一会儿去崇文区饮食服务公司找王科长,把卖房的负责人丶价格丶时间,还有房管局批没批这些事,都问清楚。」

「好,我一会就去。」谭静雅赶紧应下,心里的石头落了一半——有李老板拿主意,总算不那麽慌了。

李哲起身要走,谭静雅犹豫了一下,小声问:「李老板,您要不要跟员工们说两句,安抚安抚?」

李哲脚步顿了顿,回头看她:「没必要。」

在他看来,没解决的事,说再多都是空话;况且,他也想趁这机会看看,哪些员工是真心跟着干,哪些人心思多。

下楼后,李哲走到柜台旁,从口袋掏出个小本子,指尖在上面划了两下,拿起电话拨出去。「嘟嘟」两声后,电话那头传来一个男子声音:「哪位,这里是房管局。」

「请问林为民科长在吗?」

「我就是。」电话里顿了顿,随即笑起来,「是李老弟吧?找我有事?」

「林哥,有点事想麻烦您,您这会儿有空不?」

「我在办公室,你过来吧。」

「成,一会儿见。」李哲挂了电话,出了餐厅,驾驶着轿车消失在街头。

二十分钟后,李哲把车停在东城区房管局门口。

这栋灰砖小楼有些年头了,门口挂着「东城区房地产管理局」的木牌,传达室里,大爷正戴老花镜看报纸。李哲跟大爷打了个招呼,径直上二楼——之前给四合院办手续时,他来过几次林为民的办公室。

「咚咚咚。」李哲敲了敲门。

「进来。」

推开门,林为民正坐在办公桌后看文件,桌上摆着个搪瓷杯,杯身上印着「劳动模范」四个字。

办公室不大,靠墙放着个铁皮文件柜,里面塞满了厚资料,墙上挂着张京城城区地图,角落还放了盆绿萝,叶子绿油油的,给这单调的屋子添了点生气。

「坐,我给你倒杯水。」林为民起身,从暖壶里倒了杯茶水递过来,「说吧,老弟,找我啥事儿?」

李哲接过水杯,开门见山:「林哥,我开的那蜀香居,您知道吧?就是崇文门西大街那家川菜馆。前两天崇文区饮食服务公司说要卖那底商,我想跟您打听打听这事。」

林为民愣了一下,随即点头:「你说的这事,我好像有点印象。等着,我给你查查。」

他走到文件柜旁,拉开柜门,在一堆标着「崇文区」的文件夹里翻了半天,总算抽出一沓资料,回到办公桌前翻看起来。

「找到了,崇文区饮食服务公司申报出售的房产,就是崇文门西大街 43号底商,上下两层,总共 220平米,跟你说的对得上。」

「没错,就是这套。我们跟他们签了五年租赁合同,这才用了三个多月,他们现在要卖房子……」李哲轻叹一声,也有些无奈。

林为民喝了口茶,慢慢说:「房屋出租不影响卖,租赁期间也能依法出售。不过你放心,按规定,就算房子卖了,你原来的五年租约对新东家照样有效,他们不能随便解约,也不能涨租。」

李哲心里门儿清,林为民说的是「理论上」。

真遇上不讲理的房东,有的是办法折腾人,到时候想维权,难着呢。

他皱了皱眉:「林哥,那崇文区饮食服务公司找到买家了没?」

「这我还真不清楚。」林为民放下茶杯,看着李哲,突然笑了,「老弟,你该不会是想把这商铺买下来吧?」

李哲也不藏着,点头:「是有这想法。餐厅开了三个多月,生意一直不错,最近刚安了电话,还定了空调,要是因为商铺的事影响生意,太不划算。」

林为民啧啧两声,竖起大拇指:「老弟,你可真够牛的,我头回见有人为了做生意专门买商铺的。」

「林哥,我这也是没办法。」李哲摇头苦笑。

林为民笑了笑,接着说:「说实话,你要是买这底商,还真占优势。按《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卖家得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而且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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