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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2章 对错(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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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时不管左肩伤势,前进两步蹲下,手在泥水中摸索,抽出骑兵A的斩马刀,对着骑兵A脖子戳了一下,然后向前两步,对上小将。

小将手上拿的也是斩马刀,双方距离十步。小将之所以落后,是因为他脱掉了沉重的亮银铠甲。现在的他身上只穿一件短袖汗衫,全身肌肉紧绷结实,眼神阴冷,可以看出这是一名百战之兵,实力不在老将之下。

丁时连续使用原力,体力和原力都有些不济,于是打嘴炮争取时间,道:「阁下曾经卫戍边疆,本是英雄之身,而今为什麽帮着无耻之徒买卖民女呢?」

小将静静看着丁时,好一会才回答:「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其父以50两纹银卖出,侍郎老爷以50两买进。如何能称之无耻?」

丁时道:「冥婚犯了我大虾朝的律法。」

小将:「律法并不禁阴阳婚配,只禁活祭。尔等食君之禄,尸位素餐,打着律法的大旗,却行不轨之事,我岂能容你?」

其实小将说的不是没有道理,律法并没有禁止给死人娶老婆,或者找老公,只是禁止活祭。

但冥婚的特点不就是活祭吗?

丁时并不是没有考虑到这点,但王家真的搞活祭,到时候自己肯定拦不住。

既然法律讲不过你,我们就谈论道德:「你好意思说我?你可是侍郎老爷蓄养的私兵。」

小将:「我乃王将军家丁,受伤后到王家庄子疗养,合情合法。我等为国杀敌,没想到却遭你这小人暗算,今天我必取你性命,以祭我兄弟之灵。」

丁时不屑道:「你是为王将军杀敌,不是为国杀敌,不要给自己贴金。」

小将:「王将军为国杀敌,我等为王将军杀敌,不求万民膜拜,从不自诩忠君爱国,我等何错之有?」

越争辩,丁时越感觉自己不占理。

以现代法律来说,陈二狗不能卖女儿,但封建社会不仅可以卖女儿,甚至有些朝代可以卖老婆。

丁时感觉自己掉到封建大坑中去了。

大丫失踪案,本应该是公开追查到侍郎老爷家,询问清楚情况后就可以结案。再多一点,自己可以留下来参加王大少爷的出殡,避免大丫被活祭。

拯救大丫这一战略思想本身就是错误的。

不仅如此,刑罚陈二狗,拘押陈二狗也是一种错误行为,因为陈二狗是合法买卖女儿。郑氏虽然没有卖女儿,但因为报假案,反倒有可能要吃板子。

啊……草啊!黑白颠倒,一心维护正义和律法的自己变成了恶人。

自己不仅渎职,还杀害了多名为国而战,见到自己拐骗民妇而见义勇为的士兵。虽然他们是为王家而战,但毕竟保护了大虾国的子民和土地。

好难平,咋整?

你说他蓄养私兵,他们说是疗伤,什麽伤?磕碰也算伤。你说他强买民女,但却是人家父亲卖的,甚至可以说50两是聘礼,毕竟三纲五常中说了父为子纲,夫为妻纲。你说他活祭,人家还没动手呢,你凭什麽说人家会活祭?

从封建逻辑上来说,大丫已经是那死鬼大少爷的妻子或者妾室,自己不是和民妇私奔,就是绑架民妇。

突然丁时灵光一闪:「你们公然对朝廷命官动手,这就是反造。」他们是家丁,是民,自己是官,民对官动手,那就是反造。

小将冷静回答:「你没有说明和表露身份。」

丁时:「那你们也没有执法权,无论我干了什麽,你们也得报到县衙。」

小将这次没有反驳,他们确实没有执法权,思量一会,道:「把人交给我,我把人还回去。至于你和我们王家军的恩怨我们未来再解决。」

这倒是一个好办法。

丁时回头看骨瘦如柴的大丫,他看见她因为瘦弱而格外大的眼睛,那双眼睛反射着月华,充满着希冀之光。

丁时道:「大丫。」

大丫:「大人,我在。」

丁时问:「你想嫁给一个死人吗?」

大丫坚定道:「我不愿意。」

丁时转身,举起刀对着小将:「抱歉,她不愿意。」

小将:「她没有权力不愿意,否则就是违背纲常,乃是大逆不道之人。」

丁时:「有些鸟儿是关不住的,因为他们的每片羽毛都沾满了自由的光辉。我不知道她是不是这样的鸟,但强者自渡,圣者渡人,今天我决定当一次圣者。来吧!」

她不愿意就足够了。只要她的自由不是踩踏在别人的尸骨上,那就应该尊重她,而不应该用仁义道德,纲常伦理来束缚她。

不仅是封建社会,就算是现代社会,何尝不是遍地的仁义道德呢?

圣人不死,大盗不止!

两人迅速接近,然后搏杀在一起。

丁时的体力消耗巨大,原力当量十不足三,虽能以力压小将,但无法将优势转为胜势。

小将的刀法娴熟,如果不是力量差距,早就拿下丁时。

双方很快想明白了这点,同时开始拼命,拼命就是自己不要命,也要杀掉对方,这是战胜对方的唯一办法,不过前提是对方不能拼命。

几个来往之后,小将的刀刺穿了丁时的腹部,丁时将小将从右脖颈到左腋下一刀削开,将人切成两块。

「卧槽丶卧槽丶卧槽……」丁时忍着痛,忍受着刀在皮肉中滑动的恶心之感,将小将的斩马刀从腹部抽出来。

缓了好一会,丁时对身边的大丫:「我们走。」

回到路边,大丫扛起丁时的肩膀,丁时的大部分重量都压在她的身上,她一步步走的缓慢而又艰难,走向城门,走向希望。

城门下。

大丫抬头对守城门的兵丁喊道:「我是县尉王猛的妹妹,王猛全家都死光了,我是来报丧的。」

城门和城门兵没有反应。

丁时从物品槽拿出典史官印,小姑娘,怎麽能乱说话呢?自己现在可打不过王猛。

大丫按照丁时吩咐,喊道:「我身边是典史大人,被贼人所伤,需要紧急就医,请各位军爷开门,送上五百两茶水钱。」

城门兵喊道:「开城门。」什麽五百两,主要是救人。

丁时交代道:「你去县衙找虞渊县令,或者初鱼同知,把你知道的事情全部告诉他们。」

城门打开,两名兵丁跑了出来,看了印信,收了五百两银票,抬起丁时朝医馆去。还有一位兵丁领着大丫去县衙。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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