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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大多数朴素的教徒来说,教堂仍然是他们精神的庇护所。

毕竟,让生活在苦难里的底层人民放弃信仰,实在是太难了。

林又茉往下看,有不少信徒仍然捧着鸢尾花式的圣典进入教堂。

看到林又茉的视线,温安说:“你知道吗?其实并不是所有人都接受了温臻的那个罪名。”

“罪名?”

“通奸,你不会忘了吧?”温安小声道,“还是你也不相信?”

“也?”林又茉重复这一个字。

“是啊,不光是我们,有不少信徒仍然相信神……相信温臻,他们觉得他是被陷害的——是议会见不得他名气太高,压过议会长,才要把他除掉。”

“毕竟‘通奸’这种事!哪个神官敢通奸?当我们神殿的禁闭室和鞭刑是装饰品吗?给他们来上两鞭就知道了。”

温安气呼呼的:“我们神官,除了神明和未来要结婚的对象,可是要保持绝对贞洁的。”

“说实话,我本来不信这个故事的,但现在越传越广,愤怒过后大家都开始冷静,开始信了,毕竟信徒们以前多崇拜神官,谁愿意相信他通奸?这不是打自己脸嘛。”

“你看那些在墙上乱涂的,以前可是几百号人围着教堂闹,现在就剩几个人了。”

“其他人呢?”林又茉问。

温安睁大了眼:“当然跑去冲议会啦!”

难怪薛柏寒那么急着揪出幕后黑手。

要坐实温臻通奸的传闻,必须拿出确凿证据。可偏偏那所谓的奸夫从宴会厅跑出来摔下去就已经死无对证,剩下的只是一地流言。

而向来目中无人的傲慢的议会长,恐怕不到最后一步,是绝不会低头发官方声明向低级公民承认自己被戴绿帽的。

“哦对了我是不是忘记说……在这个故事里,执刑官你可是一个正派人物呢!”

温安说到这里笑嘻嘻的,“抱歉,不是说你平常不正派的意思。”

林又茉看向他。

“毕竟你从吃人的议会里救走了神官嘛。”

温安打了个比方:“大概像……从食人国里救走公主的恶龙?”

实在是太烂的比喻了。

温安今年二十,有着温家人标志性的金发,他跟林又茉小时候在神殿时认识的。两人虽谈不上亲近,却因为年龄差不多,每日打照面,多少算是旧识。

林又茉小时候曾把他按进水池里差点淹死因为想看人能憋气多久……这是另一个故事了。

可能从那个时候开始温安的脑子就不好了,变成了一个旷世罕见的乐天派。

“对了。”

温安忽然想起什么似的,从角落抱出一个箱子,递给她。

“这是温臻留在神殿的私人物品。他和议会长的婚礼前,按规矩不能携带私人物品。我偷溜进去收拾了一下,把能带的都装进去了。”

“这是你要的,对吧?”

林又茉点头:“谢谢。”

“他大概不知道吧——我们这些小神官,可想他了。那天看到他被关进禁闭室,所有人都快碎掉了。”

“反倒是那些长辈,一听到他的名字就脸色发青,讳莫如深的样子,连圣典都要翻到别的章节去。”

温安捏着鼻子忿忿不平。不过把林又茉送到教堂外时,他又摆出了那副端庄神圣的神官模样,“愿神的光辉常伴您左右,执刑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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