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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心里的第一反应竟然不是生气,而是松了口气。

她跟靳一的热搜果然是传进婆婆耳朵里了。

终于进了家门,静雾才换下高跟鞋来。

沈静兰轻瞥了眼,然后吓了一小跳,知道小姑娘都细皮嫩肉,但没想到她这儿媳妇那么娇贵,不过走了几圈而已,后脚跟怎么就磨成这样子了?还是说今天的鞋子不合脚?

这傻姑娘竟然也就真忍着一声不吭,怎么一点脾气没有。

不管怎么样,沈静兰心头浮起几分心虚和害臊,匆匆瞥开眼道:“去洗个手,然后歇歇气,准备吃饭。”

“好的妈妈。”静雾甜软的声音乖顺应下,把高跟鞋放进鞋柜里,穿着拖鞋转身去了洗盥室。

干净明亮的镜子中一张双颊微微泛红的小脸,有太阳晒的原因,也有走路走热了的原因。

静雾很少化妆,今天也没有化,洗完手后接着又洗了把脸降温。

再抬起头时,镜子中的女孩如一朵娇嫩的出水芙蓉,鬓角耳发微湿,水珠挂在洁净白皙的脸颊和纤长卷翘的黑睫上,水莹莹白里透红,又似露珠坠在初晨的桃花瓣上。

裴姨今天帮她搭配的是一套奶白色的小香风连衣裙,圆领长袖,收腰设计,特别温柔小意的风格。

鞋子是淡雅的香槟色绸缎高跟鞋,很细的五厘米跟。

这会儿一双脚从脚尖到脚跟都踩在柔软的拖鞋里,舒服极了。

“少夫人,开饭啦。”

“哦,好的。”静雾赶紧擦了擦脸上的水珠,跟着宋姨去餐厅。

这顿饭只有她和婆婆吃,公公和孟晏珩一样,在国外出差。

虽然只有两个人,厨房却一点不含糊的准备,毕竟婆婆生活十分精致。

静雾已经跟婆婆单独吃过好几顿饭,不怎么紧张,只是婆婆还没来,她就没有落座。

还很有作为孟家儿媳妇的自觉,端起碗给婆婆盛汤。

此时,玄关处。

刚进门的孟晏珩垂眸换了鞋,看到静雾的高跟鞋摆在鞋柜里,他脱下西装外套交给佣人,“少夫人呢?”

孟家没有人不怕孟晏珩,他身上的威严感太重,让人敬三分,畏三分,佣人恭敬道:“少夫人在餐厅。”

孟晏珩一边走,一边挽起袖子,先去洗盥室洗手。

镜子里的男人长相优越,高眉挺鼻,五官棱角凌厉,敛着眸,周身气质冷淡深沉,不可莫测。

水流下的一双手修长,肤色冷白,手背上淡淡的青色筋脉明显,骨节如玉,好看,却透着性冷淡。

但无名指上却又绕着一枚铂金素圈戒指,闪着银光,像新的一样,看不出来已经戴了三年。

孟晏珩鼻息间闻到淡淡的一股橙香,很清新,甜而不腻。

是静雾常用的一款香水味道。

气味已经很淡,几近于无,大概不久前静雾进来过这里。

孟晏珩关了水,用毛巾擦干手往餐厅去。

佣人识趣的没有跟上去,而是立马去跟宋管家汇报。

餐厅里,静雾正准备盛第二碗汤时,身后一阵熟悉的冷香袭来,似冬雾里的青松压满雪,凌冽,洁净,微涩。

紧接着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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