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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泥巴、陌生人的脚印,树丛里的鸟雀、兔子和鹿,全都轮番路过鼻子。

他们走走停停。有时人类会给马洗澡,有时候会在路边分享食物,互相啃咬。因克痛快地打了几个滚,又跳进水沟追逐青蛙。天光一直很亮,风里都是新的味道。

走到牧场边缘,一个陌生人类正对着水洼指指点点,手里捧着个奇怪的黑盒子。几个人类叽叽咕咕了一阵,浅色头毛的主人忽然一声口哨,策马远去。没多久,因克听到地面嗡嗡震动,熟悉的浓烈马味钻进鼻孔。

捕猎!是捕猎!因克嗖地站起,远处尘土飞扬,蹄声隆隆压过风声,一群马正朝这边奔涌而来。泥土、马汗、青草和尘土的气息混在一起,热烈地直冲鼻腔。

马群从远处涌来,河水一样冲进水洼,黑的、白的、花的,全都奔腾着挤成一团。每一匹马都散发着风的气息,蹄声震耳,气味扑鼻。人类吆喝,马嘶鸣,空气都震得发颤。

但浅色头毛的主人只压在马群后面,既没同伴分头拦截,也没发出信号。这样下去,队形很快就要乱套,猎物随时都能四散奔逃。

因克实在看不过眼,前腿一迈就想扑上去帮忙。结果被深色头毛的主人一把拎住项圈。它只好焦躁地刨着地面,眼睛死死盯住马群,满肚子不服气。

果然,不出几圈,马群散开,队形破裂,机会溜走。浅色头毛的主人策马返回,还不忘伸手按住因克的脖子。举着黑盒子的陌生人高声喊着什么,两个一无所获的人类一左一右,把因克架了起来。

因克晃了晃脑袋,忍住没有挣扎,只是盯着远处马群扬起的尘埃。要是有狗帮忙,事情怎么会弄成这样?如果这就是浅色主人的捕猎方式,因克只觉得不够好——难怪递来的东西总没有深色头毛的主人多。

不过,浅色头毛的主人也注意到了那边。他往前一指,因克心领神会,立刻追了上去。

这活儿简单极了。马群留下的气味浓烈而新鲜,泥地里满是清晰的蹄印,连小狗都不会迷路。因克循着气味一路疾冲,浅发主人则掏出了绳索。很快,他们堵住了一匹高大的花马,膘肥体壮,结实得像家里的金条。

这种猎物,可不是狗能咬住的。因克盯着那匹大马看了好一会儿,觉得它一蹄子就能把自己踹飞。只有人类,能用那根会飞的绳索把猎物牢牢套住,还能跳上马背,赶着它回营地。

深发主人早已在一旁生起了火。因克守在边上,鼻子里全是新鲜血肉的香气,口水淌湿了一小片地面。

这必定是吃到肚皮滚圆的一顿!它依稀记得很久很久以前,住在大院子里的狗群一块围猎了一头野猪,最后每条狗都撑得仰面朝天、呼噜大睡。

“嘿,伙计,想什么呢?”亚瑟朝狗挥挥手,“这姑娘可是匹密苏里狐步马,不是什么野味。她是来帮忙的,不是当晚饭的。”

因克只听到了晚饭这个字眼。它耐心地盯着那匹新马,等着猎物下锅。

可等了半天,火堆旁没人亮刀子,也没人动手。反倒是浅发主人拿了个马鞍过来,搭在猎物背上,还顺手给它刷了刷毛。

在猎犬的世界里,背上有鞍的马都不能吃。因克早看明白了:只要猎物被套上马鞍,就再也没有进锅的机会。

这个浅色头毛的主人虽然结实,捕猎的本事却总是差点意思,怪不得夜里会饿得叫唤。

因克失望地走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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