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历史 |

第 80 章 · 女警(1 / 2)

加入书签

第80章·女警

有了凶手的籍贯信息之后,洛云琛开始着手进行刑侦画像。

李强再一次被请进了办公室,被要求详细描述亲眼目睹的凶案现场。

虽然已经要说吐了,但他没办法拒绝,只能再一次重复着同样的语言。

姜凌带着梁九善坐在一旁。

梁九善双眼亮晶晶的,带着好奇、带着崇拜、带着一分向往。

刑侦世界的大门,在他面前悄然打开。

如果说,他一开始想当警察,是因为感动,那他现在坚定信念,则是因为喜欢。

笔挺帅气的制服、严肃活泼的氛围、与罪犯斗智斗勇的挑战……这一切都让梁久善喜欢。

尤其今天,姜凌向李强介绍自己是“专家”,梁久善一颗心激动地快要跳出胸膛。

凌姐说自己擅长听音辩籍,嘻嘻。原本以为不过是小孩子把戏,没想到还能在公安局里派上用场。

现在,洛云琛要根据李强的描述画出那晚发生的场景。

说真话,梁九善十分、十分期待。

画出来,肯定比写出来更直观、更清晰。

偶尔有铅笔划过素描纸的沙沙声响起,灯光聚焦在宽大的绘图桌上。

洛云琛此刻正紧紧盯着桌面上摊开的几页笔录——那是李强关于雨夜恐怖目击的详细记录,上面用红笔圈出了所有关于凶手体貌、动作、对话、反应的描述。

苏心婉总结得很好,问得也很细,刚才洛云琛一直认真倾听着,并没有忙着动手。

桌上铺着一张新的素描纸。

画纸的上半部分几乎是空白的,只有几道代表雨丝和昏暗光线的潦草线条。洛云琛的笔,精准地落在画纸的下半部分,专注于描绘行为和场景。

姜凌抱着手臂,安静地站在一旁,目光在笔录和洛云琛的笔尖之间游移。

她知道,“无脸画像”才是真正考验洛云琛功力的地方。

洛云琛的铅笔动了起来,动作迅捷而笃定。

他首先在纸的左侧画了一只巨大、青筋虬结的手,五指像铁钳般张开,正凶狠地捂住一个象征性的女性面部轮廓,没有五官,只有些模糊的阴影。他的笔触很重,铅笔芯几乎要摁断,突出那种绝对的控制力和暴虐感。手腕处画了夸张的肌肉线条。

一边画,他一边讲解,毕竟苏心婉、庄建柏还是新手,需要从头学起。

“凶手主犯是个壮汉,绝对力量压制,惯用右手,指关节粗大,手上应该有长期重体力劳动痕迹,比如老茧或者轻微变形。”

紧接着,洛云琛勾勒出两条粗壮的小腿和沾满泥泞的鞋子,呈现出一种向前猛力蹬踏的姿态。鞋尖前方,是几道代表被拖拽身体的、扭曲挣扎的线条,仿佛受害者正被强行拉向黑暗。

他头也不抬,边画边解释:“从李强的描述来看,凶手目标明确,动作粗暴高效,因此拖拽姿态应该呈现这样的线条,你们看,身体重心前倾,步伐有

170cm,体型偏瘦弱。与主犯同乡或长期跟随,口音一致。性格懦弱、依赖性强,被主犯以暴力或畸形权威控制。在犯罪中扮演辅助角色,但内心存在恐惧和不安,有时会试图劝阻主犯。是潜在的突破口。

从两人的对话推测,主犯与从犯不是血缘兄弟,但关系紧密,可能为同乡、工友、狱友。主犯对从犯有绝对主导权。

双人协同作案,分工明确。选择深夜、偏僻巷道,针对独行女性,使用暴力制服后拖拽至更隐蔽处施暴。对受害者警察身份有极端反应。作案过程体现计划性与熟悉环境。

姜凌脑中闪过一些记忆碎片。

她想伸手去抓住,但这些碎片跑得太快,转瞬即逝。

前世的罪犯档案,是她最大的金手指,而眼前这个案子,却被笼上了一层迷雾。

——这个案子,姜凌前世根本没有听说过。

她在省城第九监狱期间,并没有听说收押过两名杀人凶手,而他们的罪名是杀害警察。

大概率,这名警察的尸体没有被找到,最后以失踪结案。

一想到前世这两名杀人凶手逍遥法外,姜凌的内心便升起一股说不来的愤怒与郁闷。

好在,这一世有很多事情发生了变化。

因为姜凌的缘故,郑瑜被提拔。

郑瑜执着地追寻李强的行踪,即使知道他不是投毒者,依旧没有放弃。

李强顺利归案,说出那场凶杀案。

如果不是李强目睹了那场凶杀案,那个小巷经过多场大雨冲刷,所有杀人痕迹消失殆尽,根本不会有人知道那里曾经死过一个人。

所以,这一世姜凌才会接手这起案件。

6·24小巷杀人案。

这是姜凌重生以来,遇到的最为艰难的案子。

受害人,姓名、年龄均未知,只知道是名警察。

凶手信息极少,除了籍贯明确外,年龄、体貌、性格、职业……都只是推测,只有一个大致的、模糊的范围。

这一刻,姜凌多希望自己能够像以前那样,只要一看到这起案件,脑海里就能浮现出凶手档案,知道所有作案细节。这样,她就能快速将凶手捉拿归案,早日替那名被害的女警报仇。

来到雷骁办公室汇报工作时,姜凌的心情依旧很沉重。

因为一切未明,连受害者身份都不知道,仅凭着李强的口供与案发现场少量血迹,虽然立了案,但并没有成立专案组,目前由雷骁负责安排人手进行调查。

雷骁放下手中电话,对着姜凌、洛云琛摇了摇头:“没有消息。给晏市所有派出所都打了电话,所有女性警察都在岗,没有失踪消息。我们已经汇报了省厅,由他们那边调查女警失踪消息。我只怕……只怕她是外省的,那就真是,大海捞针了!”

问姜凌:“你有什么建议?”

姜凌打起精神:“抓紧时间进行排查,益州籍贯或长期居住益州、近期在晏市活动的青壮年男性。重点查建筑工

次。

1988年(),???譎靥?◢()◢『来[]%看最新章节%完整章节』(),致人轻伤,治安拘留15日。

1990年,在岳州涉嫌参与群体械斗,致一人重伤,但因证据不足及主要责任人顶罪,未予起诉。

1992年,在岳州某工地因盗窃建筑材料,数额较大,判刑1年6个月,在省城塘坪监狱服刑。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