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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万啊!
马甜甜说:“公司赚这么多,是因为世界大变、很多人在报复性消费。”
卜望舒说:“那我们岂不是在发世界难财?”
祝语橙感觉这是个地狱笑话,不过,他们公司确实是世界大变的最大受益者。
其中一个微不足道的原因是——
该公司的“祝总”是消失之地带众人离开的“英雄”。
没错,就是她。
祝语橙不喜欢他人将英雄这种光环加之于她。
她不喜欢被神化。
这种神化在她被揭晓为真正的排骨战神后,愈演愈烈。
她也有了她的后援会,和她妈妈一样。
她不喜欢。
她为了躲避四面八方的崇拜者,几次逃到小岛。
她去哪里,石时就跟她到哪里。
他们确认交往,正是在其中一次的逃亡过程中。
她问他:“你不觉得要陪我一直逃跑,很麻烦吗?”
他说:“不麻烦,我想和祝小姐在一起。”
“哦,你想要成为鲸鱼。”
“嗯,努力成为鲸鱼。”
“在那之前呢?我们算是什么关系呀?”
“……嗯。”
“……”
“……喜欢……”
“嗯?”
“…………我喜欢……祝小姐。”
他当时大概说了这样的话吧。
忘记了。
因为她还没来得及回答他,就有人狂热地从城市追到小岛。
好烦!
要疯啦!
半年后,这种情况有了好转。
人类展现出一如既往的健忘、和利己。
他们造神快、忘神也快。
祝语橙觉得,这真是太好了。
马甜甜不明白,“被人喜欢、崇拜,多好呀!”
她很愿意成为橙子的头号粉丝。
祝语橙回答她:“我们农夫呢,最重要的是种地,这样才能够可持续发展。”
“可我想要橙子的名字名垂千史啊!”
“名垂千史的人大多都很短命也。”
“真的吗?”
“不绝对啦。”
“那你还是不要名垂千史吧,长寿比较好!”
“嘿嘿,我也觉得,我想活到一百岁!!!”
祝语橙能否活到一百岁暂且未知。
但有一件事可以肯定。
她有一种无形的东西、在不受她本人意志地向外传播。
如果说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光芒,那这样东西一定就是她的光芒。
其名,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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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年的漫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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