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卧槽!
居然是这篇……
他都快忘了自己当年还写过这种鬼东西——林些惊觉自己头晕眼花,得躺下缓缓。
页面上错落有致的几行字,直戳戳地扎人心窝,分段分得整整齐齐,像某种精心安排过的执迷。
这是他高三那年为那个人写的……
呃,情诗!
林些大脑嗡嗡作响,刚扫了眼那首情诗的第一句话,就尴尬得不能自已,干脆利落地切出了页面,靠在椅背上大口大口深呼吸。
太特么羞耻了……
林些满脸涨红,额前的青筋突突往外跳,整个脑瓜都在冒烟!
他当时是得有多想不开,才会“文思泉涌”到写诗抒情,来歌颂他对那个人的爱情?!
天……
如果那个人也有他这个破习惯的话,他一定第一时间黑进孟献廷的账户,把他写的内容来回看个百八十遍,打印成册,出版成书!奈何那个人连空间都不用,林些想打击报复都无从下手。
林些心中万马奔腾,此时只想亲手宰了孟献廷,灭了那个人的口——
管他是特么谁的男人!
林些长叹一口气,不管三七二十一,点击“权限设置”,一不做二不休,把空间访问权限改回“仅自己可见”,心狠手辣地断送那人再来犯案的后路。
合上电脑之前,林些的手不听使唤地一顿。
他犹豫了几秒,还是控制不住好奇,飞快切换到他好久没使用过的QQ上,在好友列表中一眼找到孟献廷灰蒙蒙的小头像——那个他后来再也没有见过对方上线的头像。
林些食指不安地轻敲着太阳穴。
不知道他现在还能不能看到孟献廷的个人资料……空间都被他看了个底朝天了,那个人总不能还拉黑着自己吧。
林些紧咬下唇,手指不受控地轻点了一下那个人的头像。
一晃神的功夫,孟献廷的资料页跃然屏幕——
林些妄图一目十行,却因心乱如麻而眼花缭乱,根本聚不上焦!
终于……
心如海啸,梦似重山。
当他看清上面的每一个字时,他端坐在电脑屏幕前,发着呆……
一眨不眨地盯着那个人不知何时改的签名——
I can’t let you go。
第62章 死心塌地
这一晚,林些本已做好胡梦乱梦、不得安眠的思想准备,但意外的是他竟一夜好梦,酣睡到天明——睡得太香,以至于昨晚经历了什么都快忘了。
不过第二天,在那个人层出不穷刷存在感的信息轰炸下,林些想不记起来都难。
林些酝酿(憋)了一整天,还是决定等见到那个人,再当面拆穿他的累累罪行——质问他是哪根筋搭错了,心血来潮跑去看他空间。
简直有病……
可谁料人算不如天算,林些加班加得竟比前一天还晚。等他到家时,早已自行抵达的孟献廷,已经可怜巴巴地等了他将近三个小时……
林些愧疚难当,一下班就快马加鞭往家赶,车开得火急火燎,懊恼到了极点——亏他之前还大言不惭地教育那个人,让他下回来提前告诉自己,信誓旦旦许诺说要到机场接他。
结果他做不到就算了,又白白耽误了那个人的时间……
林些开在路上,唉声叹气—— W?a?n?g?阯?发?B?u?Y?e?????????ē?n???????5????????
时间就是金钱,他这分明是在抢劫!
时间就是生命,他真是杀人不眨眼!
总而言之,就是谋财害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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