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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总好。”
小袁总长得很好看,是那种矜贵的好看,年轻俊朗,皮肤细腻,和他手腕上的那块金手表一样发着光,听见她进来的动静,小袁总头也不抬,只神色淡淡的说:“胡红花,是吧?”
胡红花木讷的点了点头:“是我。”
小袁总抬头看了她一眼。
胡红花穿上了春风制衣厂的套裙,规规矩矩的把头发梳成低马尾,露出来一张瓜子小脸,好几天不在村子里晒太阳,她人也白了些,厂子里做饭比她叔叔的好吃,她又多了点肉,唇瓣被养的粉嫩嫩的,看上去温顺柔软,竟然有些许好看。
这农村人打扮起来,也挺像样的。
之前在村子里的那些事儿在他脑袋里过了一遍,袁耀只觉得尴尬丢人的很,目光下意识的从她脸上偏过去。
他理所当然的认为胡红花记得他,毕竟他这样优秀且出众的人,谁看一眼都会记住的,所以他没有过多解释其他的,只说:“以后跟我工作,我不会亏待你。”
算是她救了他的一个补偿。
胡红花没听懂,胡红花不明白,但胡红花点头:“是。”
像是胡红花这种又迟钝又笨蛋又窝囊的人吧,就是有一点好,从不内耗,她想不明白的她就不想,别人心思过了八百个弯儿,她还在那儿“袁总好”呢,反正别人怎么说她就怎么听,什么事儿都不往心里面搁。
袁耀点头,说:“下去准备一下吧,明天早上九点,你,我,陆经理,再带几个设计部和销售部的人,我们出差去一趟柏城镇。”
胡红花都是头一次听见“出差”这俩字儿,她依旧听不懂,但她先答应下来,笨笨的说了一句“袁总再见”,后老老实实地关上门,从三楼里下来了。
她才从三楼里走下来,就看见沈春香哭着从二楼办公室里跑出去了,她张口喊了一声“沈春香”,但沈春香根本没回头。
胡红花只能自己回到办公室里。
这时候天色也晚了,墙上挂着的钟表正好走到五点半。
所有人立刻起身准备下班。
一提到下班,刚才还勾心斗角互相推诿的一群同事们都短暂的放下了仇恨,每一个人的脸上都洋溢起了真诚的笑容,人像是小溪一样欢快的从二楼办公室的大门里面流出来,快活的奔向四周。
胡红花就等在门口,等到石美兰来了,她就插到了小溪里面,变成了流动的一份子,一起从二楼走下一楼,走到了四栋办公楼外面。
七月初的五点半是个好时候,太阳已经渐渐西落,去了遥远的楼层的那一边,不再炽热的追着人晒,但天还是透亮的,阳光照到人树叶上,把树叶上绿油油的光照出盈盈的亮光,人流四散而回。
制衣厂里的大部分人都是城里人,女工也好,白领也好,他们多数都在城镇里有房子,这部分人就往门口走,准备直接回家做饭。
但是也有家里人口多、房子住不下的,这些人就在宿舍里住,吃饭也去食堂吃。
人群分成两股水流,各自往各自的方向走去,石美兰跟胡红花俩人混在人群里,避让开四周的人,两人一边往宿舍走,石美兰一边问胡红花:“小袁总跟你说什么了?”
胡红花摇了摇脑袋,说:“也没说什么,他只说明天早上九点让我跟他和陆经理、一些其他人一起出去出差。”
石美兰点头,说:“好好干,我刚才问过了,贴身秘书涨五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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