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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2(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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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待这种坏人,永远不能掉以轻心。

早餐吃过,罗德里克出门了。姜知月今天没什么事,就待在城堡里。侍从带她参观一些古老的房间,这些地方即使没人住,也常年清扫并有适当翻新。姜知月发现这里竟然有笔墨砚台,侍从向她解释,是上世纪八十年代卡斯德伊先生的父亲从中国带回来的文房四宝。

眼前这位小姐是如今先生带回家放在心尖上的人,侍从是聪明的,知道先生为了博小姐一笑什么都愿意给,于是就跟姜知月说,如果喜欢可以拿去玩。

“可以吗?”姜知月有些受宠若惊,这毕竟也算有些年岁的东西了,她不确定自己能不能随意使用。

“当然可以,小姐,您和它们都来自神秘的东方古国,我想您看见它们应该会有亲切感。”

既然他们如此大方,那姜知月也不客气了,道谢之后,她回自己房间,把东西捣鼓捣鼓在桌上摆好,试着写了几个字。

母亲写得一手潇洒的行书,她小时候也被带去学了几年书法,后来上了初中就没怎么碰了,这会儿回忆一下握毛笔的姿势,多试了几个字,慢慢写得比较像样了。

练字能使人心静,墨水的香味丝丝沁鼻,有令人安宁的奇效。

罗德里克回来时,便看见姜知月在桌前的背影。

他放缓脚步,慢慢走进,看见她手里握着的毛笔,一撇一捺,落下遒劲的力道。

写完这一行,姜知月瘾也过足了,将笔放在笔搁上,打算把东西收起来。

冷不丁发现身边站着个人,她吓一跳。

“罗德里克,”她拍了拍胸脯,怨怪,“你幽灵啊,站我后面做什么。”

“怎么想起来练字?”他朝她笑笑,拿起她用的那张宣纸,细赏。

无聊呗,还能为什么。

姜知月等了一会儿,觉得他看得差不多了,于是拿回去,打算收起来。

但罗德里克阻止了她的动作,告诉她,教他也试一试。

“我汉字很久没练了,你单独开个小班,让我精进一下?”

怎么,还想像古人那样吟诗作赋啊?

姜知月觉得他现在挺闲的,否则也不会突然有兴致摆弄笔墨。听到他说从未碰过毛笔,她想尽快破灭他的热情,“那你还是放弃吧,走路没学会就想学着跑呢。”

罗德里克不恼,干净修长的手指拾起笔搁上的毛笔,回忆她刚才的样子,握住。

“这样不对,”姜知月强迫症犯了,上手纠正,“食指在最上面,大拇指单独在一侧,其余三指...对,掌心要空,想象里面放了一个鸡蛋。”

不知是不是她的错觉,罗德里克好像不是很配合......是不配合还是太笨?她不知道,因为没来得及细想,罗德里克的问题有点多,她忙着解答。

真正落笔的时候,他说不太会掌握力道。

姜知月回忆着小时候,她刚开始学老师会握住她的手,带着一起写字。

于是她也采用同样的方式。

只是情况稍微有点不同,她这个做老师的缩在他怀里,因为他个子太大了,她不能像自己老师那样从外面包围;手也是,她包裹不住他的手,所以常规的内外顺序也倒置过来。

稀里糊涂调整成现在这个姿势,姜知月总觉得哪里不对。

“分什么神?”罗德里克指腹摩挲了下她的手背,在她耳边低声,“快开始上课,老师。”

姜知月回过思绪,用手肘捅了下他的腰,让他别乱叫。

虽然这课不是她自愿上的,但学生偏要学,她只好哄哄自己拿出一点耐心,让他握稳笔,跟着她一撇一捺认真写。

才写了“大”和“小”两个字,他就又开始说,这两个字太简单。

姜知月无语得没了脾气,“那你写个复杂的给我看看?”

她手上松了劲儿,罗德里克握着她,提笔。

姜知月一开始没上心,料他写不出什么名堂,不画出些乱七八糟的线条就算他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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