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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时间,不怕他不来。

这一日到午时,果真见到了那辆熟悉的马车,也仍旧停在食肆不远处。

阿磐仔细盯着,确信从车里下来的就是赵二公子。

连忙戴好斗笠,抱起小狗,叫上跟班,“司马敦,走!”

司马敦连忙跟上,下了楼梯,直奔马车,见赵二公子已经带人进了酒肆,就在酒肆里头坐了下来。

店家十分殷勤,将那些酒啊肉啊一样样地往上端,总有满满一案几呢。

司马敦日前才被他们揍过一回,脸上的淤青红肿还没消呢,便在外头候着。

阿磐自己扮作食客模样,不紧不慢地往食肆里走。

唯有小狗要带。

她的狗不是什么名贵犬种,不过黄色柴犬罢了。

幼时脸圆毛蓬,胖嘟嘟的十分可爱。长大后脸尖腿长,耳朵竖起,虽不如幼时好看,却也对她忠心耿耿,寸步不离。

本就是萧延年给的,又跟着萧延年住同一屋檐,成日里跟进跟出,早熟悉了他的气味。

柴犬认主,便是隔个十年八年不见,都认得旧主,何况才区区两月,认出故人实在不算难事。

阿磐放下狗去,狗头冲着赵二公子,悄悄在狗子耳边吩咐,“小黄,去找主人!”

小黄屁颠屁颠地跑,见了赵二公子,果真凑过去摇尾巴。

阿磐心里一动,你瞧!小黄认得赵二公子!

这若不是萧延年,那还能是谁!

阿磐疾奔几步要去抓人,“萧......”

“萧延年”三字还不曾出口,哪知道却见那人却摊开手心。

手心是几块肉干。

还笑着逗起了狗来,“小东西,吃不吃?”

她的狗正蹭着那人的腿,朝着肉干疯狂舔舌头。

嗬,这没出息的狗。

慌忙忙戛然顿住步子,见赵二公子已悠然抬起了头来,那张脸在酒肆暗色的光线下愈发显得苍白许多。

那人挑眉,“第三回了。”

是第三回了,记性不错呢。

阿磐抱起狗来,她的狗还在没皮没脸地嚼肉干,阿磐也笑,“看起来,我的狗好像认得公子。”

那人嗤笑了一声,“一个见了肉只会摇尾巴的蠢东西罢了。”

她的狗似是能听懂这样的话,支棱着耳朵呜咽一声,圆溜溜的眼珠子委屈巴巴地转。

阿磐浅笑,“我的狗不怎么吃生人的东西。”

她乱说的,因了她也不曾见过旁人喂小黄。不过是诈一下,看这位赵二公子是什么反应。

那人稳坐如钟,朝一旁的人使了个颜色,一旁的人这便朝她的狗扔了一大块肘子。

她的狗......

她的狗嗷呜一声叫,这便从她怀里挣脱下去,朝着那块大肘子扑了过去。

真是个没出息的狗啊。

众人大笑,那赵二公子讥讽道,“看见了?狗就是狗。”

阿磐难堪得一张脸乍红乍白,好在有斗笠遮着,不必被人瞧见自己的慌张。

一生气就踢了狗一脚,把狗踢得嗷呜一声夹起尾巴,抱起来就要走。

那人却还要问,“总在这里见到姑娘,姑娘家,在这附近?”

“还是说,在等我?”

阿磐回过头去,“我说了,是我的狗认得你。”

众人又是大笑,那赵二公子道,“三弟六弟可真没本事,就派个姑娘来?”

说着话,拽着她的藕臂一把拉到跟前,险些把她拉倒,再拉倒在怀里去。

阿磐惊叫,“赵二公子干什么!”

司马敦闻声又冲奔进来,“哎!干什么!欺负良家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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