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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写小说时,他把大纲章纲列好,资料书籍干货翻阅就开始干,而且一天能写好几万字不觉得累,最主要的是他始终有自己的态度。

他穷怕了,所以他爱钱。

可是他又不太舍得奢侈花销,却舍得给楚浔买礼物,不可否认有一部分是因为讨好楚浔,可是他却没有动楚浔给的卡,而是用自己的钱买自己都舍不得买的东西送给楚浔,从不会因为楚浔的态度好而敷衍。

楚浔给林元金的副卡也没有大额度消费,他自己喜欢的金手表也没有买,而是把自己认为好的金子给了楚浔。

楚浔没有吃生活上的苦,却因为十五六岁陪父亲去工地勘察救人伤了腿脚,本该意气风发朝气蓬勃的少年接受不住打击,加上父母生二胎重心专业,这种负面情绪影响的是一生。

更何况楚浔喜欢打的篮球打不了了。

讨厌突如其来的妹妹在冲动下口不择言被父亲打一巴掌后搬出了家,看着坚韧冷静自若风光霁月的青年,心底压制着阴霾。

因早早继承家业,同龄人心中羡慕钦佩的存在,还对待兄弟只要不过分就会大方投资。

但是他的偏执只要自己清楚,跟林元金在一块是个意外,去燕大学校没想到会遇见一个刻意接近聊天的学生,刚开始他只是觉得有点意思随便聊聊,加微信后慢慢聊熟。

两个人的频繁接触让天之骄子的楚浔不反感林元金,提出了包养,两个人在一起后生活里一点一滴的细节让两个人越发靠近,林元金总是能把细节做到楚浔心里。

每个星期的要送的花,林元金从未因为楚浔的态度改变不送,唯一的差异可能就是花是院子里林元金种的,还是自己包装的月季,而楚浔喜欢代表爱情的玫瑰。

但是月季花在林元金看来是一种坚韧不屈的精神。

腿脚刚开始一瘸一拐很明显的楚浔在林元金的亲眼见证陪同下,一点一点变得好起来,复健坡脚纠正骨头那种痛苦,让林元金敬佩。

同时人间清醒的林元金因为从小的经历,让他不可能把自己喜怒哀乐情绪交给一个人,他喜欢楚浔吗?喜欢,但他不会把喜欢一个人当成全部。

总是戏谑金主金丝雀何尝不是提醒自己。

楚浔比较他就有些偏激,他想把喜欢的东西握紧。

两个人有点像是互相救赎又有点互相消耗散发自己内心的黑暗,两个人都不完美却遇见到一块了。

有裂痕的地方阳光投入进去后,真的会让人牢牢记住并想抓牢。

文笔没有描述也没有把人物写的立体鲜活,睡不着内心想了好多林元金这个人物,最后只写出了寥寥几笔,好像那个青年只在我脑海中鲜活,因为写文第一次感受到了没有文化真的是不知道如何下笔,用什么词这么吧脑海画面描述出来。

喜欢他们两个,这个世界就此结束。

等我几年后成长进步了可能会从新写这个故事吧,从校园写起。

第177章 假千金团宠文里的渣攻

凌乱的房间衣服堆在一旁的地毯上,床上的被子裹成团被扔到一边,地上整洁没有垃圾可是却摆放着一堆零件。

一个头发染成银白色的青年坐在电脑前挥舞着鼠标键盘,双手快速抖动。

嘴里骂骂咧咧的对着屏幕里的队友吼着,“会不会打啊,你跑去送什么人头,不是说让你跟在我后面,听不听得懂人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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