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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68分!(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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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者陈伟犯事,导致被仇杀?

陈长春眸中闪烁,却并未解释这句话,开口道:

「不知,先汇报查出的信息。」

闻言。

刘金也只能压下心中猜想,腹中打好草稿后,才开口缓缓说道:

「陈伟,年龄23岁,学历初中,期间从高中退学。」

「根据阶段化划分,警方将其人生划分成两段,第一段,为延黄小学,第27中中学的学生时期,又在17中上过一年学。」

「第二段,为退学后至现在的人生经历......」

很普通的人生。

绝大多数人均是如此,无非上学与社会二者。

只不过......

「等下。」

边听边看的陈长春忽的眉头一蹙,他抬头,打断刘金的话。

「延黄小学?还有27中中学!?」

刘金点点头。

「延黄和27中...这两个学校不对吧。」

陈长春迟疑着,十馀年的刑警经验令他察觉到不对劲。

「我记着延黄小学在洪福区乡下,27中则是在镇中。」

「无论哪个,距离市区都有至少二十公里的距离!」

「陈伟幼年在那上学!?」

上学地点与居住地往往都脱不开关系,除掉高中,小学与初中学校离自身上学地点,往往也就几公里的地方。

更别提二十公里了!

小学不留校,你上学要一来一回四十公里?

「还是说,陈伟幼年随爷奶在乡下生活?」

陈长春看向刘金,眼神中带有询问。

「确实在乡下,但并非跟随爷奶。」刘金摇摇头。

这次不等对方问,他便将剩馀话都说了出来。

「陈伟之父陈建和其母朱虹,早年间也住在乡村,爷奶一辈早已死亡,陈伟与父母共同生活在老家。」

「只是对方七年前搬出老家来到市中而已。」

「也是同年,陈伟从校退学。」

陈长春眉头皱的愈发紧张。

如果这样来看,按照徐良所说,矛盾点便藏于这两段不同人生当中。

前者乡下,后者城市。

「陈建一家人所居住房屋,是租还是买?」

「全款买的,不算装修估值大概在七十万。」

「七十万,全款!?」

陈长春有些错愕。

七十万东国币,在2004年购买力实属硬实,在瀚海市能买个小别墅!

更别说,对方是七年前,也就是1997年了。

哪怕放在东国的首都上城,这年头也足够买下一间二百平大房间了。

「哪来的钱?」陈长春眉头一挤。

「陈建是村长。」

刘金开口解释着。

陈长春又道:「村长也不够,即便贪,也不够!」

窥一角而知全貌。

对方房子七十万全款,车子定然也不差,日常花销,以及死者陈伟身上的名牌,这不是一个村长能办到的。

即便是贪,也得贪的很辛勤!

毕竟,这是1997年的农村,还是现钱而非泡沫资产。

「正规渠道来的。」

刘金指了指文件上的信息,道:

「1997年,上头规划出一块工业区,陈家村被涵盖在内,每家每户都被补偿一大笔钱!」

「正是靠着这笔钱,陈建才在市中买了一间别墅,陈伟也不再上学。」

拆迁后乍然暴富吗?

如此,钱来源的问题倒是解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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