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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第一次见他,是在大学校园的环校跑。我去做嘉宾,他是志愿者站的站长。我跑步扭了脚,他非常热心地帮我冰敷。他很有爱心,也时常参加一些公益活动。”

凌慎以点点头,他自然知道程乐说的是真的,但是一个人热爱公益和他私下里两面三刀是不冲突的事情。

爱好并不能体现一个人的品德,恶人也可以行善事,有雅致的癖好。

“他其实只是太过缺爱,想得到更多人的喜欢的认同,所以迎合他人,和谁都很好的样子。”程乐继续为他开脱。

程乐对柳亦夸得越多,并不能越证明柳亦的好,反而让凌慎以认为,程乐真的是个很简单的人。

他认定自己看到的好,把所有人往好处上想。

但这样的简单,有时候并不是好事,反而是一种被蒙蔽的视听。

凌慎以道:“我知道柳亦在你心中有很好的形象,我不想去破坏它。但只论他对你的态度,我有点不同的看法。”

“想获得爱,和脚踏多条船、博爱滥交是两回事。任何苦衷,都不能成为伤害他人的原因,不是吗?他这样对你,是不尊重你,你原谅他是因为你爱他或是因为你人好,而不证明他没做错。”

“程乐,真正爱一个人不是一味地包容,如果看到了问题,指正不了,至少可以先远离他,保护自己。”凌慎以拍拍他的背,想让他下定决心。

“爱人的前提,是要爱自己。”

程乐低头思索了一会儿,再抬头时眼眸里面已经一片清明:“你说的对,我回去要好好想想。”

凌慎以走到衣柜边无奈道:“先想想怎么出去吧,不然你还回不去呢。”

衣柜里的衣服虽然没有演出服惹眼,但是也足够显示程乐的明星底子。走在路上,哪怕不是明星,只是稍微好看一点的小哥哥,也会被人多看两眼。这多看的几眼,就会引起人潮的轰动。

凌慎以怎么挑选也不满意,随意一瞥墙角堆放的衣服,里面有一些年会的时候女职员们留下的东西。

凌慎以一拍掌,坏笑道:“有了。”

程乐眨眨眼,虽然做好了任凌慎以摆弄的准备,却还是有种不祥的预感。

当程乐戴着女士的长假发,穿着中性的衣裤从换衣间出来的时候,凌慎以扑哧一下笑出了声。

“是不是有点怪?”程乐扯着衣服就要进去换掉。

凌慎以拦住他,拉到镜子前:“不怪不怪,你看这假发,还是时下最流行的锁骨发,正适合你。”他看了眼程乐瘦削的身材,白皙的锁骨上黑发柔美地盘曲着,清纯间透着魅惑的美。

“实话,真的好看。”凌慎以下了定论。

程乐似乎一点也不想在这个距离柳亦和老男人只有几间屋子距离的房间里待,开门道:“那我们走吧。”

出了酒店,凌慎以就接到了易子胥的电话:“喂,易子胥?”

易子胥的声音浅淡没有温度:“你在哪?”

凌慎以道:“我刚刚在你家的酒店取了东西。”

“你是不是忘了和我的约定?”易子胥的声音冷冷。

凌慎以一拍脑袋:“啊呀,我答应你下午五点去中心广场的。没事,我这里很近,马上到。”

凌慎以看了眼手表,四点四十五,还差十五分钟,跑过去应该赶得上。于是一阵狂奔,准点到了中心广场。

广场上好像有人在办什么活动,数万朵玫瑰花的花瓣在大钟的指针指到五的时候从天空飘洒下来,整个广场下起了红色的玫瑰雨。玫瑰的浓郁香气在空气中飘散,所有的人驻足围观,伸出手接着花瓣。

“凌少爷。”程乐从身后叫住了凌慎以,他气喘吁吁,因为带着厚重的假发,头顶冒出微汗。

凌慎以转过身去看他:“你还没走?”

程乐将手中的塑料袋递给他:“你刚刚丢掉的建材材料。”

他居然回去捡建材材料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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