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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呀对呀,平时我们自己都舍不得喝呢。”
一来二往的,把叶秀枝哄得找不着北,嗔怪地看眼楚颂:“行了,少给我戴高帽子。”
没计较楚颂睁着眼睛说瞎话,明明昨天她还把米酒端出来,一家人喝了个尽兴。
其实,楚颂这么积极也是有原因的。
第一,她是家里最小的小辈,给客人端茶递酒的活,她做最合适。
第二嘛,楚颂巴不得他们多喝点酒,男人啊,一壶酒,一碟花生米,他们能喝一晚上。
这样,饭桌上的竞争者又少了。
在这个缺油少盐的年代,楚颂不得不抛弃淑女的矜持。
神马都是浮云,只有吃进肚子里才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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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来,陆明霖和岑子慕今天能来吃饭,其中就有楚颂的功劳。
要不是那天回村时,她阴阳怪气陆明霖是养猪小能手,被满心满眼都是如何养出大肥猪的楚航听见,转头去找陆明霖两人虚心请教。
几人一阵捣鼓,还真琢磨出了套养猪大法,初见成效后,楚耀国代表芦花大队,邀请人来家里吃顿便饭,以示感谢。
综上,楚颂觉得她才是芦花大队的大功臣!
毕竟,如果没有她,又怎么会有后面一系列的事情捏?
楚颂拿起筷子,深藏功与名。
柴雪琪最后端了碗蛋花汤进来,菜就算上齐了,所有人陆续就坐。
虽然说是便饭,但叶秀枝觉得两个知青都是从大城市来的,什么好吃的没见过?自己既然招待人,就不能太磕碜,免得闹笑话。
所以这顿饭,丰盛程度堪比年夜饭,有菜有肉,有蛋有河蟹。
叶秀枝的厨艺一般,没法和楚颂以前高薪聘请的大厨相比。
不过,楚颂没资格计较那么多了。
用叶秀枝的话就是:有的吃就不错了!你还挑三拣四上了,知不知道有些偏远地区的人,现在还在吃糠咽菜呢。
楚颂当时就震惊了,“什么!还有比我们更偏远的地区吗?!”
然后叶秀枝赏了她一个白眼,骂她“缺心眼”。
楚颂大逆不道地想,真是虎落平阳被犬欺,想她堂堂A市一霸,竟沦落至此!
余光瞥见旁边的柴雪琪开始动筷,楚颂心里一紧,顿时升起浓浓的危机感,没空伤春悲秋了,而是紧随其后,快狠准地夹了只螃蟹。
螃蟹是楚二哥在小河边抓了好几个晚上,才凑出来的一盘辣炒小螃蟹。
和桌上油腻腻的腊肠腊肉相比,楚颂更偏爱海鲜。
除了她,没人爱吃壳多肉少又难剥的小螃蟹,大家都更喜欢肥肉,油水足,吃了有力气。
“小岑、小陆啊,千万别跟婶子客气,敞开肚皮尽管吃,就当是在自己家!”叶秀枝笑着招呼人。
岑子慕笑眯眯应好,陆明霖视线却忍不住落在楚颂身上。
她这会儿倒是难得安静,眼里一心一意只有吃。
吃相很秀气,哪怕是剥螃蟹,也丝毫不让人觉得狼狈,埋进比她脸还大的碗里,吃得头也不抬。
陆明霖又看了一眼,确定自己没看错,不是错觉,也不是她脸小,而是碗真的很大。
……可她怎么会拿这么大的碗?
或许是陆明霖停留的时间有点久,叶秀枝看过去,一眼瞥见闺女的海碗,她尴尬地咳了声。
“这不,上次让她洗个碗,毛手毛脚把碗摔了,就端这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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