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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礼安每天中午两个钟头都要去校门口那家奶茶店打工,回来的时候再给江偃书带一杯他喜欢的奶茶。

江家送过来的厨师被江父江母好好叮嘱过, 从来不会做什么太过于刺激的食物。

所以每天吃的也就大差不差。

总归都是那些东西。

他夹了根炒鸡丝塞进嘴里,顺便把碗里的芹菜和胡萝卜丝丢进郭林洋碗里。

郭林洋小心翼翼的用碗接住,又背着门后面厨师的视线偷偷摸摸把江偃书丢到自己碗里的胡萝卜吃掉。

他一边小声说江偃书挑食,另一边又用一双没用过的筷子给江偃书扒了一块鸡腿肉下来,夹到他碗里。

江偃书一点鸡皮和油脂都不吃的。

要把骨头一起给他,他估计也会嫌弃把手弄脏而懒得吃。

江偃书是被所有人宠爱着长大的。

也是用金钱堆积出来的娇贵。

一斤蟹肉一口黄,江偃书就只肯吃这一口。

郭林洋很快把自己的那份吃完了,开了瓶水,往后倒在椅子的靠背上。看江偃书吃饭 。

他目光沉沉,想到那个碍眼的家伙,只觉轻蔑。

邵礼安?

他养的起江偃书么?

即使江偃书不需要他养,但两人生活品质的差距足以拉大两个人眼光的高度。

邵礼安配不上江偃书。

他告诉自己,

迟早的事,他只需要等。

……

江偃书慢条斯理吃完了饭,从口袋里拿出一块手帕擦嘴。

这是江母的习惯,从小耳濡目染,他现在也习惯随身带条手帕。

他把那条手帕随手放在桌边,等人上来收碗的时候一并处理了。

身边突然压下一道身影。

同邵礼安的清瘦相比,这道身影看起来高一点,也壮实些。

江偃书抬眼看下下。

是楚瀛。

他按了按下巴。

唔……总觉得高三后似乎已经很久没看到这位主角攻了。

不过和他没什么关系。

他又坦然下来。

楚瀛这学期被抽调去了隔壁的重点中学参加为期三个月的交换学习。

他没理由不同意。在离开之前,他却想到了江偃书。

这么对天都看不到他了……要是那家伙可能、也许突然想他了呢?

好歹也是从小一起长大,还当了那么多年的死对头……

甚至在离开之前,他还敲敲打打、亲自写了好长一段话发给了江偃书!

江偃书没回他。

他当时就有点急了。但这是江偃书一贯的做派,他也没有多难过。

只是人在隔壁一中,却还是听到了江偃书疑似恋爱的消息!

他顿时觉得五雷轰顶。

怎会如此!江偃书那家伙……他……恋爱了……?

他也会恋爱?

江偃书的名声不仅在群英如雷贯耳,在整个云城的中学都是极其有名的!

群英校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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