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一章 百智(1 / 2)
第151章 百智
长安,未央宫,宣室殿。
丞相公孙弘丶御史大夫张汤联袂觐见。
御案上。
摆放着张汤呈上的章疏。
所言之物,可以说新,也可以说旧,倒是有几分意思。
内容详情就一个,改变现有官员选拔制度。
基础是秦朝的「试吏制」。
在秦朝时候,朝廷要求地方官员根据民间舆论推荐吏员候选人,重点考察其人在当地声望和才干能力。
吏员候选人需接受县以上官员的目测和口试,考察仪态与应变能力。
通过初步筛选的吏员需经历一年左右的试用期,称为「试」,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称为「真吏」,不合格者则被免职。
而吏员入仕还有三个前提要求。
候选吏员需年满十七岁,部分职位,如「佐」要求三十岁以上。
需具备一定财产基础,贫困者如韩信即因「无行」被排除在选拔之外。
需掌握书写和律法知识,秦朝推行「以吏为师」「以法为教」,律法学习是必修内容。
本朝高皇帝刘邦,便是通过试吏制得到的泗水亭长一职。
之所以止步亭长,也是入仕之后的考核「五善」丶「无失」丶「上计」与「课」没有通过。
五善:忠丶廉丶慎丶善丶谦。
五失:夸以遒丶贵以大丶擅割丶犯上弗智害丶贱士而贵货贝。
上计:地方长官每年向中央报告政绩,接受考核。
课:以法律形式确认的考核,结果分为「最「与「殿「,根据优劣进行奖惩。
汉家的「徵辟制」丶父皇的「察举制」的基础,都是秦朝的「试吏制」,但没有试吏制严格,以致舞弊营私之事频发。
而且,试吏制丶徵辟制丶察举制所面对的对象也大多偏向于世家丶富民,不能真正惠济庶民。
在张汤的疏中,汉制「试吏」将面对所有黎庶。
凡家世清白者,识文断字丶精通算术丶明晓律令,便可自荐或乡里举荐,参与郡县统一组织的「资格考试」。
基础律令丶文书丶算术合格通过,便授以最低级的佐史,成为大汉官吏的一员。
这是「试吏之变」。
然后是「次功之变」。
设定明确的功过标准,积累到一定「功次」即可迁升,重大过失则记录「过次」,功过相抵,能者上,庸者下。
不再论资排辈,功绩是唯一。
赋税增减丶农桑基植丶钱谷出入丶漕运水利丶教育推举丶灾害疾病丶盗贼的多寡等所有的功绩全部「计簿」。
尽最大的可能和手段,减少人为可能的干预。
这是「文法吏」的选拔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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