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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07 章 · 纵火犯(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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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7章·纵火犯

李振良尝试着将犯罪动机拆分成两条线。

“首先,我们假设纵火是为了谋杀范国平。”

刘浩然第一个举手反驳:“不可能。范国平在值班室,位置相对独立偏僻。如果凶手的主要目标就是杀他,有更直接、更隐蔽的方式,比如潜入值班室行凶,何必大费周章放火烧整个仓库?动静太大,风险太高。而且,多个起火点集中在仓库主体区域,值班室更像是被波及的池鱼。”

李振良看向刘浩然:“浩然说得对,我也觉得凶手的主要目的不是杀人。”

说完,李振良伸出手指,在手绘仓库平面图上指点着:“你们看。凶手选择在范国平可能吃饭或刚吃完的时候动手,应该是认为这个时间点范国平的警惕性比较大,这说明凶手很了解范国平。他利用这个时间点快速点火,然后离开。他可能认为值班室是砖石结构,相对安全。又或者,他潜意识里根本不在乎里面的人死活,只关心火能不能烧起来、烧得够不够大。”

李振良一口气说到这里,下意识地看向姜凌,用目光征询着她的意见。

姜凌微微颔首:“很好,继续。”

得到姜凌的鼓励,李振良在白板上写下“定性质”三个大字:“排除谋杀动机后,接下来我们分析凶手的纵火动机。”

一直在自学犯罪心理学的刘浩然接过他的话头:“纵火动机一般是报复,比如凶手在仓库工作,曾经受过冤枉或者委屈,愤怒之下决定一烧了之。”

姜凌欠了欠身:“从心理学角度分析,纵火报复,凶手享受的是纵火行为本身带来的强烈刺激和掌控感,火焰的破坏力让他感受到一种扭曲的力量。”

李振良眼睛一亮:“对对对,范国平的死只是一种附带的结果。”

刘浩然翻开他做的笔记:“多个起火点、使用助燃剂制造猛烈火势,这些行为都指向凶手通过纵火获得心理满足,通常与深层次的心理创伤和无力感有关。”

李振良咧嘴一笑:“浩然,最近学了不少新知识嘛!”

刘浩然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那个,组长要考研,我也不好落后嘛,就找了点专业书看。”

姜凌对刘浩然的理论补充表示认可:“浩然说得对,这就引出了我们画像的核心特征。良子,我说,你来记重点。”

李振良“嗯”了一声,拿起黑色马克笔,认真聆听着姜凌所说的话,并摘取重点记录在白板上。

姜凌开始给这名纵火犯进行心理画像。

“第一,内心极度压抑、自卑。一般长期处于被忽视、被欺凌或极度缺乏成就感的境地,现实世界中,他可能是一个隐形人,感受不到自己的价值,充满无力感。”

“第二,缺乏掌控力。通常在现实生活中无法掌控局面,无法有效表达愤怒或反抗。”

刘浩然摇头叹息:“唉!纵火,其实是一种无能者的宣泄。”

犯罪心理学对纵火犯有过详细的心理分析,这类

觉。纵火行为往往与攻击性、破坏欲、对力量感的追求等特质关联,这些特质在犯罪统计中,男性表现更为突出。”

“嘻,我猜对了!”刘浩然咧嘴一笑,看向李振良、周伟的眼神里带着一丝自豪感。

姜凌道:“本案选择在深夜、暴雨环境下实施,涉及搬运助燃剂、设置多个起火点、破坏门锁等行为,需要一定的体能、胆量和对环境的适应性,这些都更符合男性角色的行为特征。”

李振良恍然,连连点头:“对对对,到底是组长,一说就透!”

刘浩然不懂就问:“那请问,女性遇到欺凌,采取的报复方式大多是什么?这样我们在以后进行嫌疑人画像时可以更为准确一些。”

姜凌恨不得把自己掌握的理论知识一口气都灌进组员们的脑子里去:“从犯罪学角度看,女性报复行为确实与男性有显著差异。男性倾向直接暴力,比如肢体冲突、纵火、破坏财物,而女性更倾向非直接对抗方式。”

“女性更擅长利用人际关系网络,如散布谣言、社交孤立、曝光隐私。或者通过第三方实施报复,教唆犯罪、利用制度手段进行诬告、恶意投诉等。”

想到前世自己在女子监狱接触过的案例,姜凌的心情不自觉地变得沉重,同样身为女性,对女性被伤害、女性犯罪总会多一分感同身受的痛苦。

“另外,女性可能会采取自我毁灭式报复,当长期压抑爆发时,她们会通过伤害子女或自残式报复。她们以为伤害自己、伤害子女,就是对欺凌者核心利益的损伤,其实……”

想到那些遭遇出轨、家暴的女性,因为力量悬殊不敢反抗丈夫,转向虐待子女、自残,甚至自杀的案例,姜凌心中一酸,不愿意再继续说下去。

李振良赶紧转移话题:“那个,我听说,女性投毒的比例比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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